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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耀东律师   刘耀东律师简介:广东保得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功底深厚,从事法律服务近十年,曾先后承办大量民商事、刑事等各类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特别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大宗欠款追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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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一方精神出轨离婚财产分割受不受影响

精神出轨的危害虽然没有肉体出轨那么的严重,但也是背叛了感情,很多人在发现丈夫或妻子精神出轨的时候,也会提出离婚。夫妻离婚自然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那么一方精神出轨离婚财产分割受不受影响?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方精神出轨离婚财产分割受不受影响?关于这一问题,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一、一方精神出轨离婚财产分割受不受影响

可要求精神出轨一方进行损害赔偿。

二、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上文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一方精神出轨离婚财产分割受不受影响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看出精神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时当事人可对精神出轨的一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除此之外还可以在离婚协议上签订对对方补偿的具体的赔偿条件。剩余的事情双方就应保持平等互利,相互协商的基本理念进行执行了相应的离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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